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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技资源调查 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奠定科学管理基础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资源规模增长较快。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科技资源“分散投入、各自为战、重复建设、效率低下”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从财政预算的角度,如何科学论证各预算项目是否急需和必要,如何实现对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的有效监督,是我们面临的主要课题之一。无论要实现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共享,还是要推进财政科技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都迫切需要摸清我国科技条件资源的“家底”,掌握科技基础条件的基本信息。唯其如此,才能实现“管理有目标,预算有依据,监管有手段”。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开展科技资源调查,建立我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库,为科技管理和预算决策服务。

  2008年,我部和科技部联合开展了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并于2008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127号),正式启动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努力,现在基本摸清了有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情况,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校资源调查工作情况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带动、长远发展”的原则,我们决定分三个阶段陆续启动资源调查:第一阶段,主要针对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实验基地以及全国生物种质资源开展调查;第二阶段深入到地方开展重点资源调查;第三阶段拓展调查范围和资源类型开展调查。以后每年更新数据,逐步建成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形成资源调查长效机制。

  2008年是资源调查工作的启动年,按照“逐级上报、层层审核、专家抽查”的方式,我们在中央级院所和高校开展了重点科技资源调查;2009年4月,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调查数据更新工作,并启动了地方科技资源调查。调查显示,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37个部门和直属单位所属的570余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已经建立各级各类研究实验基地2000余个,单台件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5000余台套,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活动人员共有15万余人;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270余家,保存了近90万份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种质资源。通过调查,我们还清楚掌握了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人员队伍、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种质资源保存机构的人、财、物基本信息等。

  经对调查数据初步比较和分析,我们发现,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呈现几大特点:一是与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相适应,各类科技条件资源近年来增势明显,尤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持续增长,单价大幅提高;二是各类科技资源的区域、部门、学科、行业等集中度进一步加强,尤其在北京地区和中科院、教育部所属单位呈现明显马太效应;三是中央级科研单位和研究实验基地等研究机构总体和平均人员规模均不大;四是大型仪器设备国产化率和利用率都有所提高,但仍有较大潜力;五是研究实验基地拥有优势明显的科技资源,已经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托;六是我国生物种质资源的保存总量已初具规模,但保藏机构有待规范。

  二、资源调查数据为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益和财政科技投入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奠定了基础。

  (一)资源调查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通过调查,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校机构、人员、财务、仪器设备以及全国主要生物种质资源保藏机构及其相应的人员、财务、种质资源等17个基础数据库,并汇编了关于资源总量、分布、分类等信息的统计数据集。这些数据所揭示的基本信息绝大部分都是我们在对各单位进行财政科技预算审核中所需要考虑的,为提高财政科技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此前,我们就充分利用了仪器设备及其布局、使用条件、运行等情况及所在单位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对2010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了查重,使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依据更充分,操作更规范,决策更科学,较好弥补了以前评审工作中缺少客观依据的不足。另一方面,这些可以动态更新的基本数据库,将在财政部预算执行监管工作中发挥作用,使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时监督和财政投入绩效考评成为可能。

  (二)资源调查为各部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通过调查,各主管部门和调查单位均详细掌握了本部门和本单位科技资源“家底”,利用这些数据可以提升科技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目前,这些反映科技资源“家底”的数据不仅可以在各部门和单位实现共享,为推动科技资源“交流、开放、共享”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融入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为科技资源的布局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如中国科学院利用资源调查数据,准确掌握了所属研究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定向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区域中心和所级服务中心建设,并宣布将2000余台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向社会,特别是企业进行开放服务;公安部在对本部门的资源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加深了对公安科技资源状况的认识,并加紧制订和实施公安科技发展战略;中国林科院将调查数据汇编并分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内部各部门,供管理工作参考;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利用调查数据对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

  (三)科技资源调查为规范基层科技资源管理、深入传递共享理念提供了有效途径,推动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贯彻落实。在资源调查过程中,我们通过印发文件,利用部门动员会、填报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派专家组深入开展调研和数据核查等契机,大力宣传科技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和共享理念,建立了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相关要求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资源调查工作标准规范、前期的培训和数据信息的上报,各单位对科技资源内涵界定、规范管理、使用登记、成本核算和信息化建设等都有了清晰的认识,加深了各部门、各单位对资源管理规范和共享理念的认识。

  三、关于调查数据共享利用和进一步做好调查工作的考虑

  资源调查具有战略意义,调查数据十分宝贵。当前,我们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和探索,让调查数据在预算管理和决策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要按照既定安排,把资源调查工作扎扎实实地持续推进下去。

  (一)关于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实现共享和利用的考虑。

  一是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在向各调查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发专用单机版数据管理软件基础上,将进一步把这些数据分地区进行整理,分发给有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供推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科技管理决策服务,同时还将选择一些适合公开的数据通过一定方式向全社会开放,并建立数据共享制度,为相关单位、部门提供调查数据,以期减少相关单位的重复调查,积极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无偿的数据服务。

  二是切实利用这些调查数据和数据库支撑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决策。从2010年修购专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申购仪器设备查重工作实践看,已经建立的单台件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库和研究实验基地单台价值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信息,以及与之相关的单位、基地及人员的基本信息库,为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决策能够提供翔实的客观数据。今后,我们一方面可以在部门预算审核中利用这些数据,另一方面将与科技部合作,共同推动将这些数据用于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核、制订“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研究实验基地布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是积极利用调查成果推动平台建设工作。本次调查获得数据为大型仪器设备和生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数据库,为进一步机制创新奠定了管理信息基础,将成为相关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将以制定“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机制创新的抓手,充分利用调查数据库,进一步扩大仪器设备共享范围,深化对仪器设备共享的精细化管理,并通过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考评;针对生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将在认真整理和分析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相关数据的基础上,研究构建种质资源保存工作体系,建立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规范,开展相应的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将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对外服务”的管理模式,推进生物种质资源保存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调查工作的考虑。

  科技资源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部署,在已经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中央级单位的数据更新和地方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的开展,逐步扩充更多的科技资源数据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数据库。同时,要通过制定调查工作管理办法,稳定工作队伍,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查工作方案,从调查范围和内容、调查方式和手段、组织形式等多方面不断创新,保证资源调查的持续开展。通过这些努力,科技资源调查对科技和财政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会逐渐显现,从而为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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